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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50公里 却有两个收费站
发布者:台州在线 发布时间:09年05月19日 15时01分 阅读次数:-次
椒江的王先生给我们打来热线电话说,他每次走104国道去天台,在临海的留贤收费站要收取10元的通行费,而距离这个收费站不到50公里,到天台还要收取10元的通行费。而据他所知,相距50公里以内是不能设立收费站的,他认为,这两个收费站的做法是违法的。
对于王先生所反应的问题,我们也咨询了台州市交通局政策法规处的处长钟临军,他表示,确实,在200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明确指出,“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但是,这两个收费站是在2004年前设立的,所以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对于他的合法性经过省政府批的话都是可以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以前的,已经设在那里没有办法,上面会逐步的调整,或者是经过一段时间以后让他符合法规的规定。就是对于以前的,用调整的形式。”
钟处长同时也透露,目前省里面正在研究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站点名单,对于104国道的收费问题应该也会有所考虑的。
台州新闻广播记者:裴丽阳
文章来源:台州新闻广播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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