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高考网上咨询常见问题集锦
1. 在制订新课改高考方案时考虑了哪些因素?
(一)自始至终考虑对高中新课改理念、要求的适应、对接;
(二)正确认识考试公平,正确处理统一考试和有差异发展的关系,强调树立“适合的是最好的”的理念。实行“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的选拔模式,兼顾了学校和学生的差异性,目的是让合适的人通过适合的考试,选拔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学校和专业,接受适合的教育。
(三)坚持积极稳妥,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科学性与操作性、理想与现实可能性的关系。新课改高考方案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以现行的“3+综合(文综/理综)”为基础,同时根据新课改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型学校的特点,作了局部调整,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兼顾了科学性和操作性、理想和现实可能性的因素。
(三)把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和有利于学生减负作为重要原则。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制约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学生身心愉快、轻装上阵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前提。新课改高考方案从以下两个方面体现了减负的指导思想:1.分类设置考试科目,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量力而考;2.部分科目(技术和英语听力)实行平时考试、多次考试,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和复习迎考的负担,有利于学生以平常心参加考试。
(四)注重扩大高校的自主选择权,表现在: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可以自主选择采用第一类还是第二类考试科目组;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 为什么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为“综合素质评价”?
(一)更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比现行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更全面。
(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基础教育和高考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文化科目轻实践课程、重智育轻体育美育、重结果轻过程等倾向。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强调过程评价,有利于学生的成长。
新课改高考方案采用“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办法记录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它建立在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关注,有利于学生身心各方面的健康成长。
3. 高中会考在新课改高考中起什么作用?
一是把会考作为分类测试的基础,确保学生各科都完成中学教学计划规定的目标,具备接受高等教育的完备的知识基础。
二是采集学生会考成绩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表,提供给所有招生院校,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是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以此进一步发挥考生中学学业水平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
4. 英语听力、技术考试为什么采用平时提供多次考试机会的形式?考试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实行平时考试,有利于缓解“一次考试定终身”的状况,可以降低一次考试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减少因一次失误而无法反映考生真实学业水平的现象,有效地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
(二)在平时完成听力和技术考试,有利于考生在高考前集中精力于高考统一考试的复习,从而减轻学生的复习压力。
(三)英语听力提供平时多次考试机会,还可以避免高考时因设备和外在环境或其他因素给考生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四)英语听力考试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首次考试分别于2008年9月、10月举行。
5. 高职、高专设置“技术”考试科目的动因是什么?
高职、高专的考试科目为“3+技术”,与第一类和第二类院校相比,去掉了文综、理综和自选模块,增设了技术。其理论和现实考虑为:
(一)引导有应用技术潜质的学生加强技术课程学习,向应用型人才方向发展,也有利于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有助于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理论知识轻实践技能的价值观和知识观。
6. 分类测试的“类”有什么特定含义,类别划分的依据是什么?考生报名时怎么选择?
现行的高考也有分类,是按学科分为文科和理科两大类,在此基础上派生出艺术类和体育类。新课改高考方案继续保持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的学科类别,同时,根据高等院校、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按考试科目和内容分为三类。因此,分类测试的“类”特指考试科目、内容的类。
第一类考试科目、内容所对应的招生院校、专业由现行的第一批招生院校、专业自主选择形成;第二类考试科目、内容对应于除选择第一类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包括民办本科院校)、专业;第三类考试科目、内容对应于高职高专院校。
对考试科目、内容作如此划分,既是考虑到对以往高校分批招生传统的延续,也是考虑到不同类型高校在培养目标上的差异。
在现行高校招生制度中,文、理两大科类内各高校、专业的招生考试科目相同,但在录取时实行分批录取的体制,我省现行分为四批,分别为:第一批—全国重点大学等;第二批—一般高校的本科专业;第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其中二批和三批之间是公办和民办的区别,排除这个因素,实际上可以分为三批,即:全国重点大学、一般本科和高职高专。因此,新高考方案把考试科目、内容分为三类,与现行高校招生录取的分批基本对应。
无论是现行招生制度的分批,还是新课改高考方案的分类,其划分的主要依据都是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的差异。对我国的高等学校,根据其培养目标,在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三类。这三类院校与现行招生录取中全国重点大学、一般本科和高职高专的分批总体上大致对应,新课改高考方案的三类也基本上按此划分。
考生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报考的类别,也可以跨类兼报,比如兼报一、二两类、二、三两类,在理论上也可以三类均兼报,但在实际选择中不作鼓励。不同类别中名称相同的科目采用相同的试卷。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和专长作出科学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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