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上盛传的“河南省安阳市委副书记李卫民失踪”一事(李卫民在今年5月一次外出后回安阳的途中神秘消失,至今仍不知所踪),安阳当地官方网站日前发布简讯称:安阳市委原副书记李卫民涉嫌职务犯罪出逃,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检察机关也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官员为何会神秘失踪,这对公众而言早已不是什么难题,除了腐败还是腐败,不会再有其他原因。真正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之处在于:堂堂一个接受纳税人供养的市委副书记不见了三个月,当地官方居然从未想到过要向市民报告一声,给他们一个交代;相反,当三个月后出现李卫民失踪的消息,当地政府主要官员面对记者提问,不是推说“不清楚情况”,就是谎称“去外地看病”。
如今成了热门新闻,当地政府可能感觉扛不住了,这才无奈承认李卫民潜逃,而且“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可这究竟应该算是一种什么行为呢?这叫自证谎言、自打耳光,这叫纵容包庇嫌疑犯,倘若是个人行为,几乎是可以被判刑的。我们就不理解了,堂堂一级地方政府,怎么就能如此不讲信誉,究竟还要不要一点公信力呢?为了一个腐败官员失踪,不惜集体对人民说谎,让人怎么不去想到“官官相护”?
无论如何,一个现任地方主要官员失踪了,都是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开的重要政府信息。一个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变动尚且要向股东公开披露,一个市委副书记失踪都已经三个月了,而且已经因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难道还不应该向公众公开这一信息吗?可安阳市不仅未对社会及时公开这一信息,甚至对于上级纪委部门也未上报,因为河南省纪委也表示不知情。这不仅肯定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而且简直就是自损公信的公开欺骗,是对腐败行为的包庇纵容,必须有人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某种意义上,为贪官失踪封锁消息,甚至要比官员神秘失踪还要令人感到厌恶。人家贪官都不怕潜逃,你地方政府却怕说人家潜逃,非但不立即采取果断行动,反而当做政府机密一样隐隐藏藏了三个多月,这难道还不是对腐败的包庇和纵容吗?在这样的隐蔽状态下,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相信当地的反腐败工作会是有力的,相反,却不得不让人对李卫民之所以能够“成功失踪”这么长的时间浮想联翩:李卫民是在当地失踪的,怎么就一直找不到呢?其中会不会存在某种主观故意甚至是见不得人的交易?
官员神秘失踪三月,宛若一场官场闹剧,为我们揭示了基层官场中丑恶和谎言的一面。其中,可怕的不是官员动辄神秘失踪,可怕的是政府部门面对官员失踪的态度:不尊重公众知情权利,不爱护权力公信羽毛,为贪污腐败者讳言,屁股始终坐在官员一方——即使是已经潜逃的腐败官员。李卫民失踪当然应该依法治罪,但当地官方封锁官员失踪消息,甚至公然对社会扯谎的行为,同样应该被严格问责,以儆效尤;至于讳言官员潜逃的背后,是否存在违法交易,更需有关部门深入调查,还原事件真相。(舒圣祥)














